发布时间:2023-12-09
关键字:报废车如何正确处理
报废汽车拥有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机动车报废原车牌可继续用 机动车所有人拥有3年(含3年)以上的机动车办理注销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新购的车辆,可以书面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书面申请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当时或其后的6个月内提出;超过6个月未提出申请的,车辆管理所收回并重新启用,供群众公开选取;机动车报废前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机动车所有人不得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
车辆报废的注意事项
1、办理机动车报废业务的车主请选择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切勿私自拆解或交易车辆。
2、保留原号牌号码的,办理报废注销前,需将车辆相关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3、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抵押、属于被盗抢骗的,以及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4、对车辆不在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